
该同志甘于奉献、奋力拼搏的精神,能够高效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检察力量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曾获评共青团河北省委新时代“冀青之星”、“邢台市优秀公诉人”,所在办案集体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被邢台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一次。
该同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时刻将“初心”和“使命”融入检察办案工作的全过程。2016年9月至今,共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400余件,司法为民,秉公执法,并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活动。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重大、上级高度关注的案件,参与办理过涉黑恶案件、涉众型合同诈骗案、网络枪支买卖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所写公诉意见书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2022年度河北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克服气候、时差等困难对口援疆,充分发挥业务专长,代表邢台检察机关撰写的《以质量评价指标为抓手 助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作为巴州检察业务工作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