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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专题汇报
时间:2018-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去年7月1日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我院认真落实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明确思路,强化举措,主动作为,使公益诉讼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向大家进行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是争取党政支持,营造良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推开后,我院及时将有关材料和法律法规向区党工委、管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工作大局中对公益诉讼工作进行谋划,出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工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此项工作。5月11日,区党工委组织召开全区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党工委副书记王清飞出席,全区22家行政部门、各乡镇、区法院等单位负责人参加,我院与各行政单位当场签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与各行政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每月互通执法信息,实现制度化、常态化。选任22名联络员,由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已收到公益诉讼线索2件,使公益诉讼工作在开发区扎实开展

二是整合内部资源,增强工作合力。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以我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配备2名员额检察官和3名辅助人员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制定《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内部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形成以民行部门为主导,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如侦监、公诉在办理省督“12·14”系列污染环境案时,发现被告人倾倒废油渣200余吨,造成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办案部门及时将该线索移交民行部门,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我院拟对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三是加强实地走访,主动寻找案源。加大对七里河、大沙河、高速公路沿线空地等区域的巡查力度,安排干警对上述区域进行全方位录像、留档。对于新发现的污染水源、盗采砂石、倾倒垃圾等行为,与提前录制的视频进行对比,以此证明破坏环境行为的客观存在,防止在诉讼过程中缺乏证据。办案干警经常深入农村、企业寻找线索,院领导出面破解办案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到现在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立案7件。如走访中发现“国家级二级水利自然保护区的排泄区——王快镇百泉坑”被倾倒大量建筑垃圾,我院召集区环保、国土、城管等部门,召开“清除百泉坑内固体废物”联席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目前调查工作已接近尾声,相关部门拟将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是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工作成效。对于发现的问题,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加强跟踪督办,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针对开发区“散乱污”企业较多的现状,我院向区有关部门及乡镇发出整顿“散乱污”企业的检察建议。派专人对拆除工作进行跟踪、统计、督战,对15个村实行重点监督,有力推动“散乱污”企业治理。针对区城建局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40余万元,向区城建局及有关乡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主管院领导直接跟踪督办,目前已追回资金近10万元。

接下来,我院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在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对公益诉讼工作再研究、再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整体办案能力。与各部门建立长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每月召开会议研究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普及公益诉讼法律法规,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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