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
【河北法制报刊登】做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时间:2021-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真的太谢谢你们啦,血汗钱总算要回来啦!”8月5日,孙某某等5人来到邢台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感谢我们帮他们讨回被拖欠的10万元工程款。


 

  今年6月28日,孙某某向我院申请支持起诉,希望能帮其讨回血汗钱。接到案件后,我们立即联系开发区劳动保障与监察大队,认真了解涉案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经调查,孙某某承包了某在建楼盘的房顶造型建模工程,6月份工程已全部验收合格,某房地产公司应支付孙某某10万元工程款,但该公司迟迟未结算费用。孙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导致5名农民工工资不能发放。


 

  之后,我们电话联系了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了解了工程的完工情况以及迟迟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原因。该负责人称,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许多工程已经停工了,所以一直不能给付农民工工资。


 

  我们在对欠薪事实、金额、法律依据等关键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可以尝试采用和解的方式化解纠纷,这样可以降低维权成本。7月初,我们与劳动保障与监察大队共同联系该房地产公司有关负责人,商定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我们对房地产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告知其如果不支付工资,检察院将支持孙某某起诉,而且诉讼程序复杂,公司如果败诉不仅要承担拒不支付工资的法律后果,还要承担诉讼费用,和解且尽快支付工资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房地产公司有关负责人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意立即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表明今后会做到守法经营。会后,在检察官和劳动保障与监察大队的共同见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协议签订后,我们并没有就此放手,继续跟进了解工资落实情况。前几次询问孙某某,得知工资还没落实,我们又联系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督促落实。该负责人一直称正在积极筹措资金,我们又多次跟他释明法律,让其尽快支付。8月5日,房地产公司拖欠的10万元工程款终于支付到位,工人工资也都如数发放。得知农民工拿到血汗钱,我们很开心,日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做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专题活动
检察长信箱
12309中国检察网
新浪微博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中国检察听证网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中兴东大街671号
邮编:054000 电话:0319-3677162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