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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治报讯 (薛玲 缪林均)食品盛放容器安全与食品质量安全同等重要,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日前,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聚焦辖区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使用非食品级塑料制品盛放食物,造成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依法开展系列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为扎实做好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该院成立办案组,采用问卷调查、现场勘验、线索核查、检察听证等多种方式,对辖区32家不规范使用塑料制品的餐饮服务者开展调查核实。通过调查发现,辖区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流动摊贩等餐饮从业者用不合规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盛放熟食品。
针对上述问题,5月29日,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政协委员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检察干警与相关行政部门与会人员围绕是否应该禁止小餐饮行业使用不合规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各个行政部门如何协同履职、如何在监管中推动小餐饮行业规范发展三个层面,共商食品餐饮包装材料和食品安全监管对策意见。
会后,检察干警结合听证意见形成检察建议,在听证员的见证下,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从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政策引导、责任落实等四方面,加强对小餐饮从业者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监督管理。相关行政部门当场签收检察建议书,表示将依法做好监管工作,按时向检察院回复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已没收100余家小餐饮服务经营者使用的不合规一次性塑料制品3000余份,并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对部分违规经营者进行约谈,要求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