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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山海?公益检察】邢台开发区检察院:依法促进“塑”治 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4-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省、市院“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工作安排部署,邢台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围绕特殊群体、重点领域,聚焦辖区内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使用非食品级塑料制品盛放食物,危害群众舌尖上安全的问题,依法开展系列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为扎实做好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根据有关研究表明,非食品用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在遇到高温时会挥发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早在2008年,国家已经明令禁止、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此次调查中检察人员发现违规使用的现象依然严峻。

该院成立办案组,采用问卷调查、现场勘验、线索核查、检察听证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32家不规范使用塑料袋的餐饮服务者开展调查核实。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流动摊贩等小餐饮从业者将不合规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用于盛放熟食品使用。该院立即将该类问题纳入监督视野,以法律监督的小切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凝聚多方力量,5月29日,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济发展局等部门等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听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从是否应该禁止小餐饮行业使用不合规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各个行政机关如何协同履职、如何在监管中推动小餐饮行业规范发展三个层面共商食品用餐饮包装材料和食品安全监管对策意见。

会后,检察机关结合听证意见形成检察建议,在听证员的见证下,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从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政策引导、责任落实等四方面加强对小餐饮从业者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监督管理。被建议行政机关当场签收检察建议书,表示将依法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工作,按时向检察院回复落实情况。

为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该院以此案为契机,在商业街、小餐饮店、夜市一条街等小摊贩聚集地,向消费者现场宣讲非食品级一次性塑料制品盛放熟食餐饮制品的危害,听取食品安全知识宣讲消费者达到400余人次。本次专项行动共排查出辖区内100余家小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使用不合规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主管部门依法没收不合规产品3000余份,责令违规的小餐饮经营者限期整改,对部分违规经营者进行约谈,要求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报告工作。

食品盛放容器安全与食品质量安全同等重要,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下一步,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将以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方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用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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