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市院部署开展的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按照上级院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我院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更加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理念,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全院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立足开发区院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要求,着力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坚持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为先导。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院检察干警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严守职业道德和权力边界,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二)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关键。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切实把自身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找准。要紧紧盯住自身的问题不放,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下大气力予以整治,带动和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坚持以严格执行法律为基础。规范司法首先要严格司法。要把坚决贯彻、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尤其要坚决贯彻保障人权、程序公正、规范监督的要求。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四)坚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支撑。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对查找出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注意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规范检察权行使、强化监督制约的改革部署,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心,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逐步形成更加有效的司法规范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保障。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密衔接起来。领导干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既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抓司法作风建设,共同促进司法规范化,真正做到严抓落实不懈怠,严肃执纪不手软。
(六)坚持以基础建设为重点。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基层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院都要切实行动起来,院领导要身体力行,全体干警要加强监督,着力解决中央部署和上级要求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地的问题,切实提升基层司法规范化水平。
三、重点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司法作风问题。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
(二)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执法办案不规范、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
(三)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问题。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
(四)滥用强制措施和手段问题。滥用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不正确的业绩观问题。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甚至违规办案。
(六)利益驱动问题。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
(七)违法干预办案问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
(八)以案谋私问题。接受吃请、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收受贿赂。
全院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问题并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落实。既深入查找、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又深入查找、着力解决个性问题。同时要突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底前)
1、按照市院的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前的专题调研,形成开展专项整治的基本思路。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院的工作方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市院。
3、开展学习研讨。学习方式:采取干警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警示教育等;学习内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孟建柱书记在《决定》辅导读本和《求是》杂志发表的《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等重要文章,省、市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的会议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检察人员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事例。
(二)对照检查阶段(20l5年3月至6月)
1、认真梳理整改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保证市院检查时不出现问题。可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走访和开设网络信箱等方式,认真听取来自群众和其他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2、整理分类。对群众和其他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分类整理,要理清重点问题,并予以坚决纠正;围绕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台账,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好基础。
3、深刻剖析原因。着重从政治思想、司法理念、职业良知、司法作风等方面查找思想、制度、管理、作风方面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科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存在的某一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以点带面,增强针对性和示范性。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针对司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一位党员干部、检察人员都要参加,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5、报送对照材料。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向市院报送对照检查阶段的情况汇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5年7月至10月)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根据查找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2、集中整改问题。每位检察干警对自身不规范司法的问题,要从强化思想教育、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改。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制度性问题,加强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对涉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问题,注意收集情况信息,进行专题报告。
3、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健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并将其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成果和考核标准。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
对本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市院组织检查验收和开展“回头看”活动的准备工作。对本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并建立健全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以认真、从严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全员参与、不留死角。
(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