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公开
开发区检察院2015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16-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我院在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夯基础、带队伍、创特色、谋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以开展“三严三实”、解放思想大讨论、“三比一争”、“双提”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为契机依法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业务核心数据

一年来,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依法收集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收到较好的效果

1、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贪污贿赂案件:市院下达任务数3人。立案58人,均为大案,完成了任务数的266%。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件4人,贿赂犯罪3件3人,科级以上干部4件4人。

我院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反贪立案的5件8人中,涉农案件4件6人,占立案数的75%。查办了农机补贴领域行贿、受贿案3人,得到群众的好评和肯定

渎职侵权案件:市院下达任务3人立案23人,全部作出有罪判决。

今年在侦办反渎案件时,将环境资源领域作为重点。侦办了全市唯一一起非法批准占地(防护林地)案。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5次,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8次;为6个镇办、城建局等部门开展警示教育12次;共受理行贿查询631次,涉及631个单位687人次,在全市各基层院中位列首位;对建设大街道路排水工程、永安路道路建设工程(东关街至七里河北街)等4个工程进行预防立项

2、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侦查监督工作: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762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为5257人,不批准逮捕为55人;纠正漏捕3件3人;监督立案10,监督撤案4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6件;纠正非法取证1件。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对案件提前介入、强化立案监督、增强侦查活动监督的工作机制,并取得良好效果。在侯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一案中,办案人员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适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与公安干警一道分析案情。同时在危害食品药品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1件。 

公诉工作:共受理审查起诉97139人,相当于去年同期的1.5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0128人,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11共提起公诉87131人,相当于去年同期的1.45共出庭支持公诉85125人,相当于去年同期的1.5倍报送市院同步审查职务犯罪案件57人,法定不起诉25人,没有无罪判决案件向开发区公安分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向开发区法院发出纠违25份;共追诉漏犯28人,相当于去年同期的1.6倍;追加漏罪8共抗诉2件,均获得市院支持,全部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

在审查起诉中,办理了一批危害国计民生、群众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起诉了王某某等十五人农机诈骗案,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在做好本院公诉工作的同时,协助隆尧县院办理了一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即减轻了隆尧县院的办案压力,也锻炼了我院干警的工作能力。

未检工作:共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58人,其中审查逮捕23人,审查起诉35人;分案起诉1件2人;拆分案件2件4人;促进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4人次;进行社会调查4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8次;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3人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20次,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到留村、黄家屯等学校组织“四会”,了解教育动态,适时调整法制教育的方向;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场所进行检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与开发区团委合作在辖区建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并积极争取申报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3、其它检察工作

检察技术工作:受理检察技术案件90件。其中技术性证据审查43件,检验鉴定6件,技术协助21件。根据市院通报结果,截止11月底,完成全程录音录像246小时,在全市各基层院中暂列第一;在市院的支持下,投入科技强检专项资金100余万元,建成了职务犯罪信息查询平台、远程接访系统、小型视频会议系统等信息平台,购置了测谎仪、电子物证等现代化侦查取证设备,并迅速投入到我院侦办的两起自侦案件中;同时我院的涉密检察专网分级保护,顺利通过国家保密局的测评。

案件管理工作:受理公诉类案件10887人,侦查监督案件6029人,未检案件4件,监所案件3件,民行案件15件,评查案件130余件。在受理案件中发现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监督意见2个;向各业务部门发送各类流程监控18件;对公安机关在诉讼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本院业务部门提出监督意见9份;接待辩护律师36人次。

民行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31件。其中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4件,采纳4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采纳4件;督促行政履职12件,采纳12件;支持起诉3件;终结审查案件4;和解息诉4件

监所检察工作:办理监所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审查起诉案件3件3人;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6个镇办司法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发出检察建议5份。

为发挥好检察机关对社会矫正人员的检察监督职能,在市院和区党工委的支持下,今年10月在6个镇办分别成立了“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为社区矫正人员办理社区矫正手续57人(次)这一做法被省院肯定,并被省院作为创新性工作推荐到高检院。

涉农检察工作:成立了涉农检察工作队,已深入各镇办、农村开展涉农检察工作30进行法制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院领导带队深入村居调研15受理涉农举报线索30件35人;化解农村矛盾纠纷74件;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通过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并为农户解决实际问题5件。

综合治理工作:年初全院层层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坚持按照“属地”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努力为厂矿、企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并设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结合“五进五服务”、“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活动,选派专职干警担任驻村法制副村长和12个村庄的法律顾问,有效的预防了矛盾纠纷的激化。

办公室工作:全年完成年度工作计划、领导讲话、会议材料等综合性文字材料70余份,编发“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简报4期,检察简报10期,被市院《检察情况反映》采用7篇;年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87篇,被省院、市院转发综合信息、对口信息67篇,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级、省市媒体刊稿130,区报、区网站刊稿80篇。

计财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及时编制年度预算、财务报表和专项经费;能够将固定资产的类别、金额、使用年限等情况录入全市统一资产管理平台;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购置、配置、使用和处置工作;“两房建设”工作已于11月正式申报国家“十三五”规划,规划意见、可行性报告、环评、项目选址等工作顺利进行

人民监督员工作:监督案件2件,另有3个案子已进入监督程序;邀请本辖区人民监督员参加执法检查4次、案件公开审查和听证活动2次;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法庭旁听1次。

干部人事工作:配合市院完成人大常委会决议的6名检察员、2名检委会委员的任命工作,4名基层院选调人员的调动、任免工作,3名新招录人员的政审工作,2名检察官和3名拟招录计划的申报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0198受理民行监督案件14办结刑事申诉6;与侦查部门共同初查后移送立案侦查的案件3件;依法办理阻碍辩护人刑事诉讼权利案件10件;依法办理举报人奖励案件2件;接到群众举报6次,控告15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0余次。截止目前,我院保持“零”涉检访,有力维护了开发区和谐稳定

)队伍建设方面

我院除院领导和中层负责人以外,都是刚招录的公务员和书记员,他们理论知识扎实、工作热情高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为解决干警想干不会干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深入开展各项专题教育,切实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队伍思想水平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解放思想大讨论、“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等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出了“比科技强检、比办案质量、比规范司法,争一流业绩”的任务目标。利用“周二政治学习日”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高检院、省、市院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年采取“周六不休息”工作方式,通过专家授课、岗位练兵、知识竞赛、集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有力提升了队伍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我院把开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早谋划、早动员,918日召开了全体干警动员大会,及时制定下发了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10月16日,省、市院召开动员会后,在全院又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并对照“八破八立”要求,围绕检察机关在大讨论活动中如何奋发作为进行专题研讨;在学习园地张贴干警心得体会,每半月进行一次更换、一月进行一次评比;组织了大讨论等理论知识测试4次。同时始终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全过程,进一步以大讨论为契机,破除影响检察工作发展的各种思想障碍,“奋发作为”的作风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确保年终整体工作进入全市检察系统先进行列

三是继续开展“双提”活动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一支业务素质强、工作水平高的检察队伍,从去年开始,在全院开展为期三年的“提升素质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活动。由于活动扎实有效,今年5月份在区党工委组织“双提”活动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3月份在全区三级干部大会上,被区党工委授予“优秀领导班子”荣誉称号;6月份被区党工委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在省院组织的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评比中,我院推选的《自侦案件案卷组装》,被评为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被省院通报表扬

四是坚持文化育检提升干警素质。充分利用制作的宣传栏、文化墙、警示教育展板,进行学习交流、对外宣传;举办“迎七一”主题演讲比赛、检察讲堂等活动,组织羽毛球、乒乓球等比赛,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文艺汇演和开发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积极营造良好的检察文化氛围。

2、强化内部管理体系,切实提高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

自建院以来,我院立足自身发展,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不断规范各项工作,坚定不移的朝着科学发展的方向迈进。

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了考勤、值班、车辆管理规定,研究制定了《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使机关日常管理、办公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层层签订了《2015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使干警人人肩上有担子、有压力,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案的刚性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

二是考核奖惩机制科学有效。2014年基础上,研究修订了《2015年绩效考核办法》,将每名干警岗位考核目标得分、日常管理得分结合起来,作为年终评先评优、职级晋升、考核奖励的依据。岗位考核分数主要是依据市院对各单项工作的考核名次,日常管理分数是将廉政建设、考勤、值班、案件评查、信息稿件等13项日常工作情况进行量化,一月一通报。

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暂行)》、《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全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编印了《检察人员纪律制度汇编》,发放到每名干警手中,组织了廉政教育等理论知识测试,有力提升了队伍的廉政意识。同时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约束,将干警可能发生的不良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检察队伍零违纪。

3、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升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

我院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将规范司法行为与日常查办案件工作、执法规范考试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

一是高标准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为此召开了3次专题党组扩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成立案件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和案件管理监督小组,分别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和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并制定了《案件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入手,加强监督审查力度,将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对案件质量评查每月进行评比通报,同时,将评查结果纳入院绩效考核管理,作为个人评优、晋级、晋职和部门评先的依据。我院这一做法被市院在全市第一次案管工作会议上推广,制定的两个文件被市院转发全市各基层院。

二是多举措助推“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向纵深开展。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司法水平,按照市院要求,我院采取多措并举开展了学规范活动。在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参加上级院各种培训的同时,针对队伍年轻的特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组织开展了执法规范培训,对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刑法修正案(九)》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进行了集中学习,修改执法办案流程统一制图上墙,对每个执法环节全部实现节点控制,收到了较好效果。在省、市院组织的检察人员规范司法考试中,两次均取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同时定期抽查学习笔记、组织学习讨论,使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进一步做到依法检察、规范检察

三是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创新化。充分利用检务公开大厅、“一网两微”等平台进行公开,并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74条、法律文书48份、重要案件信息14,受到市院通报表扬同时坚持服务和宣传并重,深入企业和基层提供法律咨询,全年共举办“检察开放日”4次、“举报宣传周”2次,在服务群众的同时也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知晓度、影响力。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的基础上,还分别邀请开发区民情联络员、文教局全体干部和各学区校长等各界人士参加,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建议,收到合理化建议10条,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开展。同时,与开发区宣传部合作在《开发区报》上开辟了检察专栏,每月对检察工作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丰富了检察宣传载体。

4、推进检察一体化工作,夯实和谐检察的工作基础

为全面落实高检院有关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改革试点要求,结合峰峰矿区检察院改革试点方案,同时按照邢检到开发区院调研时的重要指示,本着先行先试精神,研究制定了开发区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实施方案》、《主任检察官办案流程和管理办法(试行)》和《主任检察官岗位职责(试行)》,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出台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

(三)服务大局方面

为保证在服务理念、服务手段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我院站在经济发展和时代发展的高度,紧紧围绕开发区“三年大变样”任务目标,认真落实“4657”系统要求,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一是在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上有新举措。结合“五包一”等活动,为进一步拓展服务企业内容,我们不仅印制了《检企联系卡》,开通了微信群、QQ群,在门户网站设置了《12309检企共建平台》,还担任了9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在送法进企过程中,为企业发放《企业法律知识手册》200余册。同时在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继续为19家重点企业订制2016年度《检察日报》,受到企业家的高度赞扬。

二是在巡回检察工作上常态化。修改、完善了巡检工作绩效考核规定,对巡检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定期就工作中收集的问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向区党工委、镇办进行反馈。今年共受理群众举报10次,接待群众来访25次52人,化解矛盾25起,摸排了解了80个村的基本情况,为村居等基层单位提供法律服务40余次。特别是在今年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中,积极做好选前动员、选中监督、选后预防等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选举工作平稳进行。在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及时到各镇办、村居进行下访,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做到心中有数,对当事人随时掌握,了解其思想动向及行动去向,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活动期间,没有非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三是积极配合公安、法院两部门打击非访。依法批捕了在“两会”、春节、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期间等敏感时期进京非访的犯罪嫌疑人5人,有力维护了开发区社会稳定。

(四)特色、亮点工作

我院以抓特色亮点为主线,突出特点,打造亮点,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落实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有新举措。两办、高检院有关涉案财物管理的意见和规定印发后,我院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对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进一步明确程序、责任部门、责任人,使涉案财物的管理达到了规范化。今年以来,先后扣押涉案物品14件、涉案现金715808.8万元,实现受理无遗漏、入库无差错、出库有手续、处理有备案,全部在统一应用系统上审批运行,有效提升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水平。

二是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权益效果好。为更好地服务律师阅卷,积极探索、大胆设想,打造了“邢开案管”律师接待微信公众平台,开辟了网上预约绿色通道,律师通过登录微信公众平台, 进行网上阅卷预约,大大提高了阅卷效率。9月底,北京某律师到我院查阅闫某等人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案卷,该案卷数量多达16本,该律师通过网上预约,在半小时内完成了平时6个小时的阅卷工作。

三是检委会工作被市院评为示范院。检委会审议案件不仅运行规范,而且全部实行网上办案。9月份,代表市院参加全省检察系统检委会工作实行统一应用系统运行情况交叉检查,受到省院好评。同时,我院和临城县院被市院定为检委会工作示范院。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服务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政治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查办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少,实刑判决率低;科技强检在办案中发挥的作用还不到位。三是司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专业人才培养还存在差距。五是法律监督的职能发挥的还不够。

2016年工作谋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发区院将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提升执法水平,继续为保持开发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是进一步树牢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局意识,以务实创新的精神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实效。

二是严格按照五检总体布局,坚持“夯基础、带队伍、创特色、谋发展”整体工作思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中全会精神,继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解放思想大讨论、“三比一争”、“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等活动,确保大讨论等各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加强队伍和班子建设,争取每个科室培养一名专业人才;积极推进文化育检,切实将检察文化根植于干警内心,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和学习贯彻“条例”、“准则”不断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扎实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提高案件质量、大要案比例实刑判决率;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重点在专项预防上有所突破

六是快推进科技强检步伐,加快“两房建设”进度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化水平。认真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为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贡献

专题活动
检察长信箱
12309中国检察网
新浪微博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中国检察听证网
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中兴东大街671号
邮编:054000 电话:0319-3677162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