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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检察院2016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17-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在市院和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夯基础、带队伍、创特色、谋发展”的整体工作思路,以开展“两学一做”、作风纪律整顿、“一问责八清理”和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抓司法办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业务核心数据

一年来,我院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依法收集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收到较好的效果。

贪污贿赂案件:市院下达预警线为5人。立案侦查4件6人,完成市院预警线的120%,其中,大案3件3人,占立案数的5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件1人,占立案数的16.7%;贿赂案件3件3人,占立案数的50%。

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反贪立案的4件6人中,涉农案件2件3人,占立案人数的50%。查办祝村镇西大树村支部原书记张振海贪污退耕还林款一案后,数名村民代表向我院赠送锦旗,以示感谢,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渎职侵权案件:市院下达预警线为3人。反渎部门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其中2件为大要案。现已有1件1人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法院正在审理中。

今年在侦办反渎案件时,将环境资源领域作为重点,侦办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渎职案件2件2人。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3次,案例分析4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开展警示教育和宣传19次,4月13日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干部100余人赴沙河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取得良好效果。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25次1355人次,次数在全市各基层院中名列前茅;全年参加招投标监督30余次。对王快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PPP融资工程,资金预算2亿余元)、永安路七里河桥工程(资金预算七千万元)等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专项预防。

侦查监督工作: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5件7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3件75人,不批准逮捕2件3人;监督撤案5件5人;向公安机关发送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公安机关已全部纠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在开发区召开全市侦查监督暨“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研讨会1次。涉农检察工作队深入各镇办开展涉农检察宣传40余次,进行法制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理涉农举报线索27件次;化解农村矛盾纠纷37件。

在审查逮捕工作中健全和完善适时提前介入机制,将事后监督与引导侦查结合起来,坚持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注重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有关的强制措施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有效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两法衔接”,通过不定期深入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沟通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检察,在依法打击犯罪行为,维护开发区市场秩序,加强公正执法,保障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公诉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118件146人,出席法庭数为100件。共发出纠正违法90件且均已纠正,其中纠正侦查机关违法54件,纠正审判机关违法36件。追诉漏罪3件8人,追诉漏犯7件18人,抗诉3件4人。

在审查起诉中,办理了一批危害国计民生、群众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件5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办理“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1人,涉案金额高达16000余万元;针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罪5件5人,均为有罪判决。

未检工作:共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2件3人,审查起诉2件3人,分案起诉1件2人。认真落实特殊检察制度工作,进行社会调查2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3人次,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1人次,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2人次,进行心理疏导10次,听取律师意见4人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29次,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开通未检公众账号1个,发出检察建议10件次。

案件管理工作:受理公诉类案件113件,侦查监督案件66件,未成年特别程序案件3件,监所案件2件,受理民行案件29件,接受判决书、裁定书、上诉状共156份,制作电子卷宗191件,评查案件105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79条,公开法律文书85份,接收涉案财物5件。

采取“一日一查看、一案一审核”的作法,全面加强案件的动态流程监管,流程监控员每天通过系统对办案期限、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执法活动进行检查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办案人员,今年共发出提示36件。依托电子卷宗系统,实现律师电子阅卷,共接待律师查询、阅卷44人次,刻录光盘44张。对案件实行月评查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报请主管检察长审阅后通报院内网,共评查案件11次232件,发现问题45处,均已得到有效整改。

民行检察工作:共受理民行案件29件,其中执行监督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4件,已全部被采纳;审判监督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件,已采纳;对生效裁判监督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已采纳;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9件,目前均已整改回复;支持起诉10件,终结审查1件,息诉2件,其他监督措施1件。

联合侦查监督科开展对行政执法活动的专项监督,先后走访了19个行政执法部门,对2012年以来的行政费用征收及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摸底,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重拳出击督促区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履职取得成效,督促其成功收回邢台思倍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欠缴的34万多元的水资源费。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均得到办案机关的采纳,采纳数占执行逮捕数的18.66%,为优秀等次;到6个镇办司法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已被采纳。

我院成立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已有一年时间,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创新,建立了“2+1”工作模式即“两个到位加一个帮扶”,切实保障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共办理社区矫正手续154人(次),重新犯罪1人(已批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0人次,其中控告17次,举报13次,民事申诉18次,刑事申诉25次,法律咨询180余次。按时办结市院交办涉检访案件3件;依法开展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审查受理6件;完成办理刑事申诉案件9件,其中完成市院交办刑事申诉案件4件;化解信访积案1件;开展司法救助1件;开展举报人奖励1件;开展优先办理群众来信3件。

注重案件质量,在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案件质量抽查评查中,我院控申科案件质量办理较高受到市院通报表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作法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报刊媒体报道;积极参与信访改革,在省院组织的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暨优先办理群众来信工作岗位学练赛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干警王伟波被评为学习标兵。

(二)队伍和规范化建设情况

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加强班子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由原来一个党支部发展为两个党支部。坚持和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使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较大幅度提高。今年有4人申请入党,发展预备党员2人。七月份,我院被区党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纪检监察工作:结合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一问责八清理”活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每月不定期查岗2-3次,并通过量化分数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率先实行《检察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婚丧嫁娶等重大事宜,均应事先7日向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这一作法被《检察日报》报道;编印《检察人员纪律制度汇编》,做到全体干警、人手一本,受到市院的充分肯定。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两名干警因工作疏忽出现司法瑕疵的行为,在全院给予通报。

人民监督员工作:今年共监督案件3件,监督程序已办完;按期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体视察本院检查专项活动2次;为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订赠了2016年的《检察日报》,为辖区内人民监督员订阅了2016年的《检察日报》、《人民监督》等报纸杂志;在市院内网成功发表了1篇文章。

干部人事工作:根据省市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先后完成了我院9名同志的检察官职务套改、9名检察官入额遴选、已入额检察官等级确定、相应的增补工资等工作;办理了新进3名人员的调动、任免、进人审批、工资套改等工作,及时更新完善省院人事系统数据;完成2016年度新招录公务员的政审等手续,5名新招录人员已经报道上班。

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省院、市院组织的网络、面授等各类培训班。其中,中央和省级培训33次,市级培训17次。针对我院年轻干警多的特点,实行老带新制度;利用微信软件,每天推送练习题,促使干警随时随地可以学习......通过常抓不懈地努力,全体干警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其中,办公室主任王增军入选第一批全省检察业务兼职教师(全市共两名),侦查监督科科长孟海军被评为全市侦监业务标兵,控申科干警王伟波被评为省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暨优先办理群众来信工作标兵。在今年前三季度网络考试中,我院在全市连续三次取得平均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在近日组织的司法公信建设年考试中,获得平均分98.86分的优异成绩。

宣传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宣传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奖惩。为提高通讯员队伍的写作水平,邀请邢台日报、牛城晚报等报社主编来我院讲授信息、稿件的写作技巧,积极提升写作团队宣传能力。截止目前,在《检察日报》刊登稿件4篇,省检察院内网发表6篇,《河北日报》发表2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均超过100%。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开展后,我院“制定三项制度、开展三项活动”(三项制度是指《案件回访制度》、《办案说情报告和通报制度》、《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度》,三项活动是指“我最满意的检察官”评选活动、“办案标兵(能手)”评定活动、“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的经验作法在省、市院内网转发推广,并被《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等媒体给予报道。

办公室工作:全年完成年度工作计划、领导讲话、会议材料等综合性文字材料80余份;区法院搬迁后,积极争取6间办公用房,其中一间作为专门的档案室,并购置了必要的硬件,填补了我院没有独立的档案室的空白;严格执行公文、会议、档案、保密、资产、车辆、印章、财务管理等制度;收发公文始终做到迅速、高效、安全、准确;车辆管理采取申请、批准、发车的程序,并详细记录车辆行驶的公里数,严防公车私用。

检务公开工作:共公开程序性信息179条,法律文书8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条,市院发布的《2016年11月份各基层院检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显示,我院在应当发布的内容中没有空白项,其中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累计发布数量位于全市前列;微博共发布各类信息2196条,微信共发布各类信息235篇,内外网始终做到信息及时更新。在《开发区报》开辟了检察专栏,在《开发区报》及区网站已发表文章40余篇。举办“检察开放日”4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的沟通交流,征求其意见建议12件,均已采纳并整改。

研究室工作:发动全体干警搞研究写文章,将研究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积极参加市院组织的各项征文活动,并在国家级《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实务研究》和《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发表调研文章91篇;在知名期刊《河北法学》上刊登调研文章1篇;在省院《检察理论与工作研究》刊登发表调研文章和经验材料4篇;在市院《邢台检察调研专刊》发表调研文章6篇。完成了市院下达的指导性案例和法律问题请示件任务数。

计财工作:严格执行财物管理各项规定,及时编制                                                                                                                       预算、财物报表和专项经费;能够将固定资产的类别、金额、使用年限等情况录入全市统一资产管理平台;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购置、配置、使用和处置工作;“两房建设”已列入“十三五”规划,并层报国家发改委等待审批。

检察技术工作:按照市院要求,率先完成小型会议视频系统、远程接访系统、涉案财务管理系统和机要通道建设,并能正常使用。电子检务工程配套项目建设目前已经基本完工,完成了检察专网涉密网的升级改造,新建视频专网和检察专网非涉密网。积极开展电子证据类工作,积极购置相关侦查和取证设备,被评为省级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市共12个基层院)。共技术性证据审查38件,技术协助15件。全年共同步录音录像176.88小时。

法警工作:今年将符合规定的两名干警列为司法警察并报省院审批,填补了我院没有司法警察的空白。积极配合办案部门传唤、提押和看管犯罪嫌疑人,共参与传唤8人次,提押(送看)5人次,看管90余人次。按照高检院“一熟、二懂、三会“的要求开展业务培训,邀请桥东院法警大队对我院法警进行技能指导,并有4人参加市院组织的技能培训。

基层检察院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和市院关于加强基层院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八化”建设。先后制定了《车辆管理规定》、《请销假规定》等制度,形成了靠制度管人、管事的刚性约束机制。修订完善《2016年绩效考评办法》,绩效考评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市院综合考评得分的70%加上日常管理工作考评分的30%即为绩效考核分数。作风纪律、考勤和请销假、值班带班、案件评查等10项内容均纳入考核范围,每月进行评比、排名,并在月初全体会议上通报;每名干警每天写工作日志,并定期上交进行检查。

(三)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检察一体化取得良好效果。今年邢伟检察长到我院调研督导时提出检察一体化这一检察权运行模式,并希望开发区院在这方面大胆探索,尽快为全市作出示范。为落实邢检指示精神,我院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研究检察一体化问题,经过广泛征求市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研究制订了《关于在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中实行检察一体化的规定(试行)》,经邢伟检察长批示,该制度开始实施并在全市转发推广。这一《规定》对于加强各内设机构之间的协作、提高全院工作效率起到了良好作用,例如我院侦查监督科在审查案件时发现一起渎职案件线索,按照《规定》将这一线索移送给我院反渎局,反渎局立案侦查。

二是积极探索案件回访制度。今年以来,我院把案件回访制度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目前共回访案件23件,收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律师、法官、公安干警52人对办案人员的看法和意见,整理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性不够、部分证据质量不高等7种问题,全面了解案件的办理水平,对于发现的问题,院党组要求列出台帐、限期整改,有效提高了干警的责任心和办案能力。河北电视台采访了这一作法,《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等媒体给予报道,省院、市院内网将这一作法转发推广。

三是服务企业扎实有效。开发区企业众多,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我们实施联系走访企业制度,即党组成员每人联系3家企业,各科室负责人每人联系1家企业,通过定期到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生产中的实际困难,为企业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法律难题。由于辖区企业参加招投标多,需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数量远远超过桥东、桥西、邢台县等各区县,为高效快捷地为企业提供服务,我院通过“检企共建平台”、企业服务热线和“一网两微”等方式提供预约服务,详细告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要的材料和主要事项,并安排专人从办公楼搬到检务公开大厅办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巡回检察工作常态化。我院在辖区六个镇(办)分别建立了巡回检察室,选派2名干警专职到各镇(办)巡回开展检察工作。为及时掌握民情民意,了解群众诉求,排除基层重大矛盾隐患,从辖区各村、社区选任了60名民情联络员,定期进行沟通、座谈,协助检察机关了解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开展“法律进村居”专题活动,对全区114个村居双委干部进行近30场普法宣传。在留村镇、火炬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2次。在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护路维稳共计24天。协助侦查监督科监督检查社区矫正工作20次。今年以来,共化解社会矛盾18起,联合控申部门进行举报线索初查案件2起,其中移送自侦部门立案1起。

五是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不断加强。我院在各乡镇设立了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与各镇办司法所联合办公,对辖区230名社区矫正人员逐一建立了个人信息电子档案,联合司法所每月核对一次入矫、解矫情况,交流社区矫正信息,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系统,实行同步跟踪。同时,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检察人员通过电子台帐逐一核实230余名在矫人员的基本信息,了解他们服刑前的从业状况,根据其自身优点和特长,鼓励他们积极就业创业,目前已帮扶19人成功就业。

(四)司法体制改革情况

我院组建于2013年12月,根据邢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邢机编办字[2013]16号),开发区检察院为邢台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正处级单位,行使县一级人民检察院职权。现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和检察技术科。原有政法专项编制25名,后增加5名,现共有政法专项编制30名,实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5人。

一是检察官入额工作平稳顺利完成。省、市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动员会召开后,按照省院核定的39%的比例,我院共有12名入额检察官名额。根据省、市院制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通过意向调查、报名、考试、考核、党组决议、公示、宣誓等程序,本次司法责任制改革共有9名检察官入额,余留名额3名。未入额的检察人员共16名,其中:检察辅助人员15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

二是司法办案权力已经下放。根据《河北省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试行)》,由各内设部门制定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和相应的审批权限,经院党组研究通过,现已将司法办案权力下放到入额检察官。

三是内设机构方案已报送审批。根据《河北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拟设置9个职能部门(1局6部1室1队),即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和政治部,已层报省院审核。

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我院的进度始终走在全市前列,在改革中实现了平稳、安定和团结。

(五)抗洪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7·19”特大洪灾发生后,我院迅速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组织捐款、第一时间排查风险。20日凌晨,20多名检察干警组成突击队,冒雨涉水赶赴受灾一线,我们临危不惧、义无反顾、冲锋在前,给恐慌的群众带来了安全感,确保了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洪水退去后,号召全院干警捐款捐物,仅半天时间就捐款2000余元。组织全院男干警对全村483户挨门挨户排查危房和矛盾风险,摸排并化解矛盾11起,成功化解重大矛盾2起。

二是不折不扣完成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区党工委的安排,我院对口负责东汪镇赵麻村的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成立了以我为组长、全院三分之一干警为主力的驻村工作组,先后投入警力1000余人次。我们吃住在村里,昼夜坚守2个月,时常工作到凌晨3点。我院有三名干警在自家受灾严重的情况下,舍小家、为大家,依然坚持奋战在抗洪救灾一线。协助村干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发救灾物资,冒着酷暑全程参与和监督,过程中从未发生哄抢物资等情况。全院干警深入庭院和板材企业为受灾群众清理淤泥和街道。积极协调专业部门,编制赵麻村重建规划,明确了改厕、改气、改水、排污等各项任务,规划了赵麻村建设蓝图,为加快灾区重建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抗洪救灾取得良好效果。灾情发生后,紧急转移群众102人,分散转移1020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共清理淤泥约4300方,清扫街道约32400米,打扫庭院及板厂495户,率先完成 “三清”工作。我院7月21日进驻赵麻村,当月31号即有10余家企业恢复生产,9月上旬所有企业均恢复生产。在工作组的科学指挥和全体干警、村民的彻夜奋战下,赵麻村在粉刷墙面、硬化街道、清理垃圾、安装路灯、改造厕所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区前列,并顺利通过建设美丽乡村的验收。老百姓不但恢复了生产生活,还比灾前生活得更有品质。区党工委对我院工作十分满意,办公室主任王增军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邢台市7·19抗洪抢险先进个人”,时任省委副书记赵勇在视察赵麻村时对该村的抗洪救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干警中新手多、骨干少,办大案要案的经验不足,所办的案件中有影响力的案件少。

二是司法规范水平和科技装备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程度较低,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是服务开发区大局意识、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在协同发展大背景下增强检察机关服务开发区经济发展的主动性。

四是我院办公楼系临时租用,用房紧张,个别部门一间办公室有5名干警。

三、明年各项工作的总体谋划

明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成果,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继续为维护开发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是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学规范、明权限、严程序”活动、司法公信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抽样评估、案件回访、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查找原因并认真整改,把依法治检、从严治检推向深入,实现执法办案规范化。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严格按照省院《河北省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确保内设机构改革按期完成。认真落实《河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和《河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根据《河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履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

三是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按照上级院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2017年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重点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司法人员的监督、开展公益诉讼等方面有所突破。

五是加快推进科技强检步伐。加快推进“两房”建设进度,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化水平,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六是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机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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