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院和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紧紧围绕“五检”工作布局,坚持“树品牌意识,创一流工作”总目标,以“八化”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健全和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党性修养。召开2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1次“亮丑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士全程参与,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改进不足、凝聚力量的目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均由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努力提高每名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从年轻干警中发展2名党员,并组织他们赴“一二九师司令部”爱国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作为党组书记、检察长,我先后4次为全体干警讲党课。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全民洗城、开发区“四区同创”等工作中,党员干警不辞辛劳,圆满完成了区党工委交给的各项任务。我院连续三年被区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服务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认真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加强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乡镇政府等基层单位的协作配合,定期互通信访维稳情况,排查并化解社会矛盾32起。加强护路维稳工作,执勤2个多月,出动警力240余人次,确保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期间责任路段没有发生一起突发事件。依法打击缠访闹访等违法犯罪行为,对3名非法上访人员依法批捕起诉,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协调火炬办、火炬大街派出所成功化解一起长达十余年的信访案件。控告申诉检察科负责人王增军因工作成绩突出,开发区管委会给予记三等功的奖励,并被市委政法委评为“邢台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二是积极服务辖区企业。实施联系走访企业制度,班子成员每人分包3家企业,部门负责人每人分包1家企业,通过定期走访,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坚持“送法进企业”,为全区19家重点企业免费订阅《检察日报》,担任9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决策进行风险评估。深入邢台恒进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法治宣讲30余次,增强了企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行贿档案查询效率,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当天受理、当天查询、当天告知、一次办结,全年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07次涉及1650人,受到办事企业一致好评。
三是全力配合和支持区管委会各项工作。针对我区小板材企业多、违规排放多的状况,向区管委会发出整顿小板材企业的检察建议,并协助区管委会拆除小锅炉100余个。泉水湾项目长期停工致使多名业主上访,给开发区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院主动出击,以挪用公款罪对中煤集团邢台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邢台市泉水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立案侦查,通过对涉案人员的严肃查处,净化了投资环境,促使这一项目重新启动。
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反贪污贿赂局查办4件5人,均为大案,2件为省纪委交办的专案,挽回国家经济损失约700万元。目前除申某某行贿案等待审判指定管辖外,其余案件均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反渎职侵权局查办3件3人,全部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对危房改造领域的重大渎职案件依法严肃查处,有效促进了全区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针对环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招投标等领域开展预防调查5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预防调查报告和检察建议均得到区党工委主要领导批示。对区社会发展局、中融集团等19家部门开展警示预防教育。对预算资金达2.8亿元的开发区中兴东大街景观提升工程、预算资金达6000余万元且涉及征地拆迁资金2亿元的邢台顺水河治理工程等项目进行工程预防。与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煤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对中煤集团建设的狗头泉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专项预防。
四、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78件94人,其中批准逮捕92人,不批准逮捕2人;办理公诉案件98件126人,出席法庭98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1件。其中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100%。
认真开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批捕起诉2人,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先后办理邢某某等人实施的网络诈骗案、刘某某利用微信实施的贩卖毒品案等,净化了网络环境。对4起污染环境案依法批捕起诉,有效遏制了污染环境犯罪多发态势。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对涉案金额达560余万元的黄某某快捕快诉,维护了110余名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4件,深入留村中学、北张庄小学、黄家屯幼儿园等场所开展法治宣讲36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侦监科科长孟海军被市妇联评为“邢台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干警张冬青被市院评为“法治进校园”优秀讲师。
五、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7件,同比增长16%。纠正漏捕6人,同比增长100%。针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7件,公安机关均已采纳并纠正,同比增长48%。加强“两法衔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行政执法机关均已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已立案2件,同比增加100%。
追诉漏犯29人,同比增长52%,追诉漏罪28人,同比增长250%。追诉的漏罪、漏犯已有22人被法院判决有罪。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1件,侦查机关已纠正60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0件,法院均已采纳并纠正,同比增长38%。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公诉案件58件,同比增长114%。针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情形,依法提出抗诉4件,全部被中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当事人赠送锦旗赞扬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力,心系百姓有情”。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财产刑执行中存在的违法情形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20件,均被法院采纳,同比增长100%。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中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件,同比增长6%。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提出建议10人,其中9件得到办案机关采纳。
办理民事行政案件49件,同比增长68%。办理民事判决监督类案件2件,同比增长100%。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10件,同比增长150%。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13件,同比增长225%,其中3件促成当事人和解息诉,同比增长200%。对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3件,均被采纳,同比增长44%,其中向区计生局发出追收社会抚养费的检察建议,挽回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完善《公车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错案、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20余项制度。特别是修订完善《2017年绩效考评办法》,规定每名干警的绩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市院综合考评得分的70%加上日常管理工作考评分的30%即为绩效考核分数,将作风纪律、考勤和请销假、值班带班、案件评查等10项内容均纳入考核范围,每月进行评比、排名,并在月初全体会议上通报,有效激发了全体干警的精神动力和工作热情。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班子成员和入额检察官分别参加了省院、市政法委、市院组织的十九大专题培训班,系统学习了十九大精神。通过报告会、宣讲会、交流会等形式,让全体干警学深学细学透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在全区“两学一做”党章党规知识竞赛中,我院获得团体三等奖。在市检察院组织的党的十九大专题考试中,我院获得平均分99.47的好成绩。
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增军被省检察院聘为“全省检察业务兼职教师”。公诉科有3名干警入选全市公诉人才库,其中科长李光成为全市公诉领域专家人才。法学理论研究取得新成绩,我院向市院报送的法律适用调研成果获得三等奖。加强新媒体建设,新媒体工作获评全市先进集体,办公室干警王超受到中国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表彰。认真开展“八化”创建活动,我院被省院评为“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先进院”。在市院每季度组织的考试中,我院连续四次取得全市平均分数第一名的好成绩。
坚持文明司法,礼貌对待每一名办事群众,在全市检察机关“提质增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中,我院获得市检察院、市文明办“文明执法”流动红旗。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我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市院组织的廉政考试中,我院取得全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及时通报本地区、本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醒干警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需要事前报告的5名干警均提前7天向纪检部门做了汇报。严格出国(境)管理,10名持有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的干警依规全部将证件上交,由档案室统一保管并在公安机关备案。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院纪检部门每月不定期查岗4次,将检查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成绩。坚持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2名中层干部无故迟到的问题进行公开点名批评。经过常抓不懈,全体干警纪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实现自建院以来连续四年“零”违纪。
六、不断开拓创新,推动特色亮点工作科学发展
巡回检察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我院在辖区各镇(办)分别建立了巡回检察室,选派干警专职到镇(办)巡回开展检察工作。从各村、社区选任79名民情联络员,定期进行沟通、座谈,协助检察机关了解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积极配合乡镇开展信访维稳、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加强对农村换届选举的监督指导,为85个村(居)等基层单位提供法律服务130余次,举行法治宣讲52场,现场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化解基层纠纷32起,被群众亲切称为“家门口的检察院”,这一做法被市院转发推广,《检察日报》给予重点报道。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不断加强。在辖区各镇(办)分别设立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在辖区20余个行政村设立检察官信箱,发放检察官联系卡500余张,对辖区160余名在矫人员逐一建立了个人信息电子档案,联合司法所每月核对一次入矫、解矫情况。过手机定位系统,实行同步跟踪,有效提高监督效果。同时,鼓励并帮助在矫人员就业创业,目前已帮助19人成功就业。这一做法被市院转发推广,得到《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等主流媒体报道,上级单位和领导对此给予高度评价,我院被市综治委评为“基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案件回访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强化对办案活动的监督,促进廉洁规范文明执法,我院研究制定了案件回访制度。由院纪检部门、政治处对所办案件进行回访,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目前共回访案件23件,向案件当事人、律师、法官等59人进行了回访,收集到意见建议12条,均得到整改并反馈给当事人,有效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这一做法被市检察院转发推广,《检察日报》、《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等多家报刊给予刊登,河北电视台对此进行了专门采访。
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中央政法编制39%的比例,通过意向调查、报名、考试、考核、党组决议、公示、宣誓等程序,共遴选出8名检察官。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新的办案组织形式及运行机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12类,下放审批权限300余项,赋予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全面完成检察官定级、人员分类管理和工资套改等工作,建立了与检察人员相配套的工资制度。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在原有7个内设机构的基础上进行整合,拟设置成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管理监督部等5个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已报送市院待审批。
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办案。8名入额检察官中,除了我和李延斌副检察长,其余入额检察官均在业务部门,直接在办案一线,4名院领导的办案量均超过承办业务办案总量的30%。
各位领导,同志们,一年来,在市检察院和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是学习上不够系统化、理论化、精细化;管理方式有改进余地,有的制度贯彻执行不到位;法律监督还有所欠缺,敢监督、真监督、实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省级、国家级的业务标兵、办案能手依然缺乏。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领导班子要在市检察院和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立足大局、恪尽职守、严以律己,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认真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学习系统化、理论化、精细化。对学习内容进行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个人绩效考核成绩,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二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持对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高压态势,提升社会安全度。加大对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涉农扶贫、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重点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司法人员的监督方面有所突破。
四是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依法对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主动向市院、区党工委汇报工作进展,争取上级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积极推进“两房”建设。在完成“两房”建设申报的基础上,积极向市院、区党工委、管委会汇报工作进展。加强与国土、规划、发改、人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用地选址、立项、规划等工作,争取今年开工,明年年底前交付使用。
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坚持“以老带新”,着力培养省级、国家级的办案标兵、业务能手等尖子人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严格落实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机关管理和作风,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