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党工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按照高检院党组确立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服务保障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扎实稳进、有效提升。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机关党的建设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院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班子集中学习16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各4次,班子成员讲党课4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条例》。制定《学习计划》、《党支部集中学习方案》等10余项制度。购买各类书籍100余册,《学习纲要》、《论述摘编》等权威读本人手一本。坚持集中学、分组学、自己学,做到全院、全员全覆盖。与党日活动相结合,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历史题材和廉政教育影片6次,组织全体干警赴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召开民主生活会5次。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先,起到良好示范带头作用。我院连续6年被市院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连续6年被区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主动担当作为,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的工作理念,制定并认真执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和《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出动6辆公车、20多名干警与工商分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负责1400多家门市、500余家企业的疫情督查工作,并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有关规定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抗疫氛围。实行领导干部分包、走访企业制度,班子成员每人分包3家企业,各科室负责人每人分包1家企业,累计为企业解决难题50余件。为全区60多家重点企业免费订阅《检察日报》。跟踪服务分包的9家企业,先后召开20余次现场协调会帮助企业解难题15件。免费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帮扶3户贫困户增加收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1.85万元。院领导带队定期到包联小区、街道走访督导,帮助居民解决问题7类34个。联合乡镇等单位化解矛盾纠纷8件,全年无“涉检”信访案件。
三、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73件113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17件186人,出庭支持公诉101次,法院共作出生效判决100人,均为有罪判决。
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办案组,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印发《关于做好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意见》等制度。开展“层层谈话”专项活动2次,党组书记、检察长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等6个方面与8名中层以上干部一一谈话。对于涉黑涉恶案件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捕快诉,深挖黑恶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受理的3件22人均由院领导办理,针对案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件。全市唯一一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由我院起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
高度重视环保检察工作,指定专人成立办案组,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环保、公安收集证据,快捕快诉。多次与区环保、国土等部门沟通,建立、完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环境污染案件5件5人,起诉破坏自然资源案件18件38人。
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向区教育局、公安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全部被有关部门采纳。由我院牵头,与教育局、学校、妇联、团委、公安等多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各学区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思路、举措和落实情况,并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院领导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18次。我院进校园宣讲宪法系列活动被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
四、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犯11人,追诉漏罪13人,不批捕3人,不起诉7件8人,提出抗诉2件,已被中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次,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次。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在矫人员接受手续59人,办理解除手续72人,现有在矫人员共122人。纠正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49次。纠正财产刑执行中的违法情形27次。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中的违法情形8件,取保候审保证金监督纠违12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案件34件,其中再审检察建议1件,审判程序监督12件,执行监督13件,支持起诉5件,调解农民工讨薪2件,息诉1件。如办理的任某申请监督法院生效裁判案,经检察官细致审查,发现该案涉嫌虚假诉讼,我院立即向市院汇报,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区法院再审,案件在执行阶段,双方达成和解,免除了任某40余万元的债务。调取行政执行卷宗60余本,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8件,其中监督生效裁判1件,行政审判监督9件,行政执行监督8件,息诉1件。我院报送的《做实行政检察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入选省院发布的《全省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五、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开展公益诉讼,着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认真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专门的办案组。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大局中谋划,聚焦市委提出的“市区PM2.5均值退倒十”的生态建设目标,加强部门协作,与22家行政部门签订并落实《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购置航拍无人机、勘测工具箱等设备,借助科技力量提高办案能力。针对“大沙河生态环境治理”、“百泉坑固体垃圾治理”等工作召开3次联席会,撰写的《开发区砂资源违法犯罪情况调研报告》等2篇调研报告被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邀请民情联络员200余人建立微信群,已收集各类线索10余条。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件,均已整改并回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8件,16件已诉至法院,2件正在诉前审查。共取缔散乱污企业8家,规范药房、饭店15家,治理被污染、损毁的土地10余亩,回填修复砂坑26个,面积1.6万平方米,对大沙河已治理好的区域播种油菜,播种面积1000余亩,挽回生态环境修复费、矿产资源损失费830余万元。我院办理的“非法采砂危害高铁大桥运输安全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最高检、国家铁路集团联合发布的《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司法改革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上级各项改革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办法和举措。认真落实开发区公检法司4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聘请2名常驻值班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向每名犯罪嫌疑人详细告知认罪认罚的后果,把案件事实、证据摆到桌面上,不片面以降低刑罚进行引诱式劝导,通过对往期判决“回头看”、召开检法联席会议等方式,准确掌握法律适用尺度,使量刑建议更加精准。认罪认罚适用率100%,量刑建议提出率100%,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率99.2%,案件上诉率大幅降低,基本做到案结、事了、服判。
切实降低“案·件比”。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降低“案·件比”的办法、措施。严格控制退查,所有退查案件必须详细列出侦查提纲,退查案件均须经检察长审查。“案·件比”由去年的2.021 降到1.035,使办案时间大幅缩短,有效缓解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等待案件处理结果的焦灼情绪。
充分发挥网上检察室作用。共上传各类案件1152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727件,经系统初审后,人工审核221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上传民事判决书、裁定书467件,人工审核123件,发现案件线索8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件。上传行政判决书、裁定书132件,人工审核47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4件,向法院发送纠正违法检察建议4件。
七、特色亮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依托公开听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等10部门及5个镇办,制定《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积极介入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9件,举行公开听证会4次,其中涉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3件。河北创力机电负责人称开发区检察院为“娘家人”。省院市院分别转发我院行政争议化解信息3条,总阅读量超过3500人次。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分别刊登稿件2件。联合化解争议机制得到区法院的高度认可,并给予大力配合,下一步将完善机制,长期持续开展行政争议联合化解活动。
二是保障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与区城建局、区劳动监察大队签订了《关于农民工讨薪案件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建设领域、制造业领域等农民工使用率高、易发生工资拖欠的领域,就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查,通过支持起诉、促成和解等方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李某等14人到我院申请支持起诉,我院与城建局联合调解,最终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兑现了工资。已成功帮助农民工讨薪3件,涉及17人9万余元。
三是积极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我院在各镇(办)分别建立了巡回检察室,选派2名干警专职到乡镇巡回开展检察工作。为85个村等基层单位提供法律服务180余次,举行法治宣讲52场,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化解纠纷32起,该作法被《检察日报》给予报道。
四是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不断加强。我院在各镇(办)设立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对辖区130余名在矫人员逐一建立了个人信息电子档案,每月核对入矫、解矫情况。并帮助21名在矫人员成功就业。该作法被《检察日报》给予报道。
五是案件回访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由院纪检部门、政治处对所办案件进行回访,查找问题,通过整改提高办案质量。共回访案件23件,向当事人、律师等59人进行了回访,收集到意见建议12条,均已整改,有效增强群众的认同感。该作法被《检察日报》《河北日报》等媒体报道。
八、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修订完善《绩效考评办法》、《考勤请销假管理办法》等13项制度,将作风纪律、值班带班、考勤等内容全部纳入计分范围,每名干警的绩效分数与年底绩效奖金挂钩。安排2名干警专职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加强对办案的监督,严格落实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各部门共报告36件。梳理办案风险点,修订《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控制大额花销,大额花销均由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全院干警签订《拒收礼品、礼金、消费卡承诺书》并认真组织“五个一”活动。
组织全体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市政法委、市院组织的各类培训48批次1200余人次(含视频培训),其中外出培训27批次29人次。通过业务研修、网络课堂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民法典》和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李光同志入选“全省重罪人才库”、“全省职务犯罪人才库”、被评为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王雨婷同志入选团省委组织的2020年“冀青之星”,李康慈同志被评为“全市案管业务标兵”,王思萌同志被评为“邢台市政法系统新时代青年先锋”。
一年来,在市院和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学习掌握的新理论与检察工作结合不紧密;对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理解还不深刻、对讲政治与办业务相结合把握还不到位;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层层传导压力的力度还不够,责任没有压紧压实;专业用房达不到标准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在新的一年里,我院领导班子要在市院和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立足大局,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认真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履职尽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的工作理念,为“六稳”“六保”“三创四建”“双创双服”等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探索建立扫黑除恶常态机制,保持对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盗抢骗等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民生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打击破坏环境、涉农扶贫、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犯罪活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重点在网上检察室、两法衔接等方面有所突破。
四是以配置科技装备和提高办案人员素质为支撑,做优做强公益诉讼。运用无人机等设备,定期对辖区的河流、林地等区域进行全方位摸排,加强同环保、食药监等部门的联系,增强发现公益诉讼线索的能力。加大对办案干警的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以老带新,认真研习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增强干警办案能力。
五是以公开听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对行政争议化解的方式、手段进行探索,对已经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回访,向行政相对人、法院、行政机关详细了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分析研究争议形成的原因,有针对性制定化解措施,提高化解成功率。
六是加强“两房”建设。该项目已经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在区党工委和市院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争取“两房”早日开工建设。
七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大培训力度,积极使用检答网,着力培养省级、国家级的办案标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着力纠正“四风”,从严管理,抓早抓小,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